外国语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管理规定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9/10/3 13:40:15 来源:佚名 访问量:(0)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学校维护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精神,维护全院师生正常的教学、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各项工作的安全稳定,切实为学院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按照学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外国语学院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古明惠、马 莉
副组长:陈 辉、韩 特
成 员:各办公室、各系室负责人、德育导师及辅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张欣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校党委领导下,贯彻落实郑州师范学院关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协调开展校园维稳工作;及时掌握、协调解决影响校园稳定的矛盾和问题;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开展校园社会安全类和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推动校园安全稳定相关制度建设,构建校园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当校园安全稳定事件超出学院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学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稳定工作事项,确保学院和谐稳定。
三、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在学院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查找学院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校园维稳工作。
(二)健全机制。建立校园维稳情况分析会、矛盾调处、情况通报、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形成完善的预防预警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校园维稳工作责任机制、责任查究机制和激励机制。
(三)应急处置。在学院校园安全稳定领导小组直接指挥下,积极稳妥处置涉及校园社会安全类、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的突发事件。
(四)督导检查。负责督促、指导、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的各项应对措施和责任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各相关部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四、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范围
(一)安全保卫。各办公室和实验(实训)室的办公及教学家具、电器的防火、防盗等工作。
(二)保密工作。保管好文件、资料、移动介质等涉密载体,确保学院师生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不在微信、微博、QQ中谈论、转发国家秘密信息和敏感工作信息,维护国家秘密安全。
(三)舆论舆情。教育规范全院师生不得在课堂上,也不得利用任何网络平台,如微信、微博、QQ等,发布、转发或评论不良不实信息,包括: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的信息。
(四)信访集会。规范教育全院师生杜绝发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以及集体上访、罢餐、罢教、罢课、罢考等群体性事件。
(五)突发事件。排查并及时处理可能危害师生安全的聚众械斗、打、砸、抢、烧,以及校园内突发事故,如灾难类、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等事件。
五、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要求
(一)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学院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深入一线,了解师生深层次的思想问题,认真地进行形势、政策和思想教育,及时解决师生工作、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及时分析掌握动态,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各类不安定的因素尽可能地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学院秩序失控和混乱。
(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外国语学院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全面负责突发公共事件防止和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及全体成员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首先知情者须快速作出反应,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事故情况向应急小组领导报告并根据现场情况拨打报警、消防或急救电话,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进入事故现场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各部门工作人员、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应急小组开展工作,要做到报告及时,处理果断。
(四)信息畅通,加强保障。学院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成员,必须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严格执行和遵守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保证联系方式24小时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