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境外原版教材 选用管理办法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7/6/6 0:00:00 来源:佚名 访问量:(0)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国语学院中外合作班境外原版教材的选用管理,提高教材选用水平和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境外原版教材是指境外出版的外文原版教材、翻译版教材、影印版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第三条 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导向原则:政治思想观点正确,无原则性和价值导向错误。
(二)适用原则: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符合课程教堂大纲的基本要求,具有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启发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
(三)选优原则:选用社会公认的、具有较好口碑的境外原版教材,相关学院及教务处要在教材引进之初加强审核,确保境外原版教材质量。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学院成立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古明惠 马莉
副组长:韩特 陈辉
成员:李占启、贺华、王万里、张锦
第五条 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对境外原版教材的选用管理进行决策;
(二)指导制定和修订完善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三)审批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和订购计划;
(四)协调解决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 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和订购计划的申报工作;
(二)负责拟选用境外原版教材的内容和质量的审核工作;
(三)负责对境外原版教材的审查和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与评估,确保选用的境外原版教材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治要求。
第三章 选用程序
第七条 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程序包括教师推荐、系室初审、专家审核、学院确认四个步骤。
第八条 教师推荐。任课教师在每年12月就下一个年度需要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进行申请和推荐,填写《选用教材申报表》,并提交样书。
第九条 学院初审。任课教师填报的教材申报表和样书首先由学院(部)教学委员会初审后,学院院长签署意见。
第十条 专家审核。组织学科专家、思政(外语)专家对相关境外原版教材进行集中审核,确定是否存在政治风险;提出是否建议选用意见。
第十一条 学院确认。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工作领导组对专家的审核结果进行确认,决定是否采用。
第十二条 未经上述程序报批及审核的境外原版教材,一律不得采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级。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