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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外籍教师管理规定(暂行)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21/10/16 0:00:00    来源:佚名    访问量:(0

进一步加强高素质外籍教师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外籍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外国语学院依据《郑州师范学院外籍专家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例,结合外籍教师在我院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外籍教师聘用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郑州师范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中华民族传统和风俗习惯,对华友好。

(二)无法律纠纷,无犯罪记录,无学术不端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与邪教组织无关联。

(三)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四)聘任资格:语言类外籍教师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含同等语言教学证书),受过语言教学的专门训练,具有3年以上外国语言、外国文学的教学经历,在外国语言、外国文学以及相关学科方面有较高的造诣,口齿清晰、语音语调规范,一般只承担教学任务。

第二条 按照外国语学院人才引进招聘流程及要求,对外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并将拟聘人员材料报学校审定批准。

学院要全方位核实拟聘用、来校交流外籍教师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政治立场、师德师风、学术业绩以及学术道德等,确保聘用人员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切实承担审核责任,严格审核流程,完善审核机制,对不当引进情况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三条 学院将外籍教师纳入本单位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加强师德教育,加强意识形态等方面的把关,建立学院领导联系制,由1名主要领导负责,并至少有1名学院专业教师作为联系人,以便在工作、生活上予以协助。

第四条 外籍教师应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在教育教学中不得进行宗教活动,遵守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和不得在校园传教的规定。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学院将上报至外事处给予解聘处理。

第五条 外籍教师在聘期内应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工作计划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外籍教师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郑州师范学院及外国语学院的规章制度等各项规定,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职责,或有违法违纪行为,学院将上报至外事处给予解聘处理。

第六条 外籍教师在聘期内遵守学校的教学制度,如遇特殊情况需调停课时,须按学校相关规定,提前办理调停课手续。如遇涉及教学等方面的问题或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与学院教学助理联系。

 

                             郑州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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