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明书补办受理须知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9/5/21 0:00:00 来源:佚名 访问量:(0)
一、毕业证明书补办受理范围
凡普通全日制学生,申请人确系我校毕业(91年以来毕业学生,其学历信息应能在学信网查询),现证书遗失,能查到专科或本科录取审批表并可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者均可补办毕业证明书;与河师大联办本科学生毕业证书遗失、损坏的须到河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办理补证手续。
二、申请补办所需材料
1.填写郑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补办申请表。与我校联办专科学生,须到原学校毕业证书补办处签署部门意见。
2.校档案室复印录取审批表一份并加盖学校档案公章。
3.近期小二寸彩色照片二张,91年以来毕业的学生应提供与纸质照片对应的电子照片。
4.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毕业证明书补办须知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学历证书不慎丢失,均不能补发原件。确需证明学历的,可由本人申请,出具相关材料,经我校经办部门(现学生处)核实资料后,补发相应学历证明书,91年以来毕业学生需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
根据教学厅函[2014]14号文件规定,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在升学、就业及职务晋升等过程中,需要使用学历证书的,招考、用人单位或其他需要验证单位,应将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
证书补办后,学校经办人通知本人领取。
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新规定为准。
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