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学生请假制度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8/4/15 19:31:14 来源:外国语学院 访问量:(0)
一.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院证明,严重的病假要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
二.请假一天至三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三天以上由辅导员审批后,党总支书记审批
三.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本系党总支书记审批,送教务处备案。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四.学生应急事并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电话通知辅导员。正常上课后办理补假手续,一般补假不能超过5天。
五.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对旷课学生按《学生手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