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细则)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8/7/17 12:40:15 来源:佚名 访问量:(0)
1.所有成员在任何时候见到老师务必问好,无论认识与否。
2.所有成员接到任何来自学生会的通知,收到务必回复。
3.各部门每项工作进展如何都要及时向相关副主席、主席以及书记汇报
(不得越级上报)。
4.每周二中午召开学生会例会(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参加人员:所有学生会成员&大一、大二各班班长(班长请假由副班长和团支书代替)
时间:12点40分 地点:文质楼A105
5.例会时间有重大事情不能到场者,正副部长和干事要跟副主席请假。
6.每周例会务必准时参加,无故旷会者按一个课时通告处理,迟到两次
者按旷会一次处理。
7. 每周六前,各部门部长主动将上周工作总结以及本周工作计划发给相
关副主席,由副主席整理后发到办公室邮箱,由办公室整理后上交团总支书记和主席。
8. 每月24号前,各部门将本月承办的活动策划,总结,图片资料整理
好发到办公室邮箱,办公室务必及时整理,资料整理发送及时与否将作为学期末部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9. 凡通告达到四次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达六次者自动从学生会除名。
除以上情况,所有干事任期一年,中间除特殊情况不得退出。
10.各部门成员不允许通过学生会渠道向我院学生发广告类的宣传信息。
11.各部门服从指挥,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团结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