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8/6/3 18:35:15 来源:佚名 访问量:(0)
第一章 总则
一、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是在我院院团委领导的全力支持以及学生社团发展的需求下成立的社团联合组织,学社联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原则,“管理社团、服务社团”为宗旨,对各级各类社团及活动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我院社联由主席团、文艺部、宣传部、记者团等四个部门组成,现有校级社团(豫梦英语协会)和系级社团(外国语大学生艺术团)两个社团。
二、社团的指导部门为院团委学生处,具体管理部门为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社联会接受院团委的指导和监督,并积极配合院学生会各部门工作。
第二章 考核制度
一、考核组组成人员:社团指导老师及社联主席团
二、考核执行人员:社联主席团
三、考核对象:社联社团全体干部成员
四、考核方式:主席团分别对分管部长考核并最后集体商定,各部部长对各部委员考核,监督部汇总并将结果提交考核组审核。经考核组审核后,将考核结果下发给各社联全体成员和各协会。
五、考核原则:考核力求以系统全面、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六、负责工作: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委员的考核工作由社团联合会各部门负责人及监督部负责,由监督部做统计工作。考核工作受主席团监督,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工作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完成,主席团的考核工作由各部长和监督组完成。
七、全体成员条件需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好。
(二)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踏实,具有开拓精神。
(五)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具有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
八、考核内容:
(一)纪律性考核;
(二)工作表现与工作态度;
(三)活动记录。
第三章 会议制度
一、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两次视作缺席一次。无故缺勤(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者考查存档,满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满四次者劝退。
二、请假以书面形式为准,经各部长批准后,将假条交予监督部,两次请假当一次缺席。
三、每次例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自觉接受监督。
四、一学期例会全勤者加个人考核分。
第四章 活动制度
一、每次重大活动必须上交方案,内容包括:
(一)活动名称;
(二)活动背景;
(三)活动目的;
(四)活动主题(其中包括:活动地点,活动时间,活动对象);
(五)活动负责人。
二、活动完成后必须向校团委及院团委上交活动记录,以便备案。